根据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我省拟将近期集中销毁收缴的五种高毒农药。请各市州农业局将本区域各县市收缴的五种高毒农药的数量按附表要求务必于12月3日前上报我厅政策法规处,以便安排销毁处理。各市州要认真组织核查,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