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日前制定了《地震灾区农民建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最长期限为10年。
对于地震造成的不能按期偿还、灾前已经发放的各级贷款,在2008年底前,银行将不会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和不影响其继续享受灾区其他贷款服务。对于如震灾导致债务人死亡等已经完全形成损失的呆账贷款,按照财政部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加快核销进度。(陈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