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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有质量问题、航班延误、旅游车中途坏掉……以后遇到这些情况,游客都将在第一时间得到赔付。记者近日获悉,成都、大连、杭州、山西等地,作为全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的试点城市,赔付条款的改变让游客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拿旅游购物来说,这些城市出台规定:旅游者在与旅行社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退换的,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旅游者退换;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先行赔付”。这对打算出游的人来说,无疑是条好消息。
选择旅行社,人们无非是看中它的专业筹划能力,以及组团出游的均摊成本低廉等等。旅游者按照合同出了足够的钱,就是相当于购买了一定质量的旅游服务。但是,优质的服务并不是仅写在合同上的,出游后许多新的矛盾与问题,其实也是涵盖于旅游整体服务中的。做旅游大概念,其中也应包括细节的快乐。如果细节做得不好,就会伤及顾客对整个旅游产品的满意度,继而影响到旅游产品的长期销售和推广。
出游时间短,又是在陌生的购物环境,游客们不可能对所购物品的量、价做得像平时那样心里有数,但出了问题,如果不是太贵的话,也几乎不可能千里迢迢去与商家交涉。可是,这些商场可是旅行社亲自指定的,更有甚者,一些素质不高的导游在利益的驱动下,与一些景点购物点人员内外勾结,欺负游客人生地不熟,将游客们的钱包宰出一道道血口子。
该规定的出台,让旅行社承担协助旅游者退换的责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以得到先行赔偿,加强了对游客弱势一方的保护,可以让双方责任与义务更好地平衡。虽然具体的实施细节有待进一步推敲,但肯定对当地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长远的促进作用。
笔者以为,该举措值得全国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借鉴、推广和探索实践。“十一”长假以来,一篇“黄金周怎么成了遭罪周”的帖子在网上引来热议。细细看来,让老百姓觉得“遭罪”的,其实并不完全是集中出游直接导致的市场供需不平衡,而是因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乃至服务意识缺失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比方说,景点开始乘机涨价了,没有职能部门出来说话;停车场收费也跟着乱了,消费者投诉无门。如果有关部门能把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予以重视,像执行“先行赔付”的那些旅游部门一样,预先防范和查处一些行业常见的价格欺诈和伪劣产品侵权,旅游、物价、工商、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理各种侵权行为,黄金周才会真正体现出黄金品质。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说,我国长假制度正从拉动内需转向兼顾扩大就业,维权和就业等民生主线日渐清晰。以往,有关部门在长假中的工作重心放在拉动经济上,而较少顾及长假中的民生细节。如今随着更多人或坚持在工作第一线,或留在城市中享受休闲假期,长假开始成为衡量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是否到位的一把尺子。但愿随着“民生”两个字的深入人心,更多的职能部门能拥有像“先行赔付”一样为百姓承担的勇气。(王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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