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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讯(记者 单立国)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出台《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目前,清理办法的初稿已经形成,下一步将开展深入调研,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在明年内出台。
据了解,我省共清理审核规章205件,确认不属于规章、不再具有规章效力的32件,废止规章68件,取消和废止的比例达49%,已修改规章4件、拟修改规章17件。通过废止和修改规章,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8项,其中涉及《物权法》的规章23件(废止或修改15件、保留8件)。其中,长春市废止规章33件,拟修改规章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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