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宴”预订火爆 世博护照出网络版
金正日要求青年在建设祖国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新疆:暴雪寒潮导致阿勒泰渔业遭损失3000万元
泰国政府取消在曼谷实施宵禁计划
印度新德里火车站踩踏事件 造成2人死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多标题新闻


四类人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2007年12月13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毕成功) 哪几类人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持证可享受哪些优惠?昨日记者就读者关心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咨询了12333热线的专家,如果您在社会保险、就业政策等方面有疑问,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持证可享受三年扶持政策

    孙先生:《再就业优惠证》是否可以在省内异地使用并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使用时间如何计算?

    答: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6]3号)文件规定《再就业优惠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合并使用,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持证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期限,以《再就业优惠证》上第一次享受扶持政策标注之日起,期限为三年。持证三年期满,但没有享受任何扶持政策,经定期年检后,《再就业优惠证》可继续使用,至享受政策三年期满为止。

    四类人员可申请办理优惠证

    黄女士:我想咨询一下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或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均可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6]3号)下发前已通过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等途径实现再就业的人员,不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居民可到社区办理优惠证

    王先生:我是一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请问该如何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答: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失业就业登录证》、《灵活就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三年

    赵先生:我想问一下从事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哪些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答: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即至2007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其他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责任编辑: 刘欣荣)
 
  用户名 密码   用户注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