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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救助基金使“法律白条”得兑现

2008年01月11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

    ■记者 常旭/报道

    本报讯 昨天,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文显受蔡彰院长委托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省高院将进一步增强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对涉及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民商事案件,在不违反诉讼程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对妨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依法治理,从司法保障的角度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支持。

    切实关注民生,优先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着力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利益。着力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同时,逐步建立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和执行救助基金,注重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于天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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