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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立法为民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计划落实会
2008年03月08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

    本报3月7日讯(记者何琳娣)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08年度立法计划落实会议,研究安排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出席会议并讲话。涉及2008年度立法计划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聂文权指出,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第一要提高对贯彻落实立法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完成计划的自觉性;第二要坚持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必须做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必须紧密结合本省实际;第三要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继续实行重要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坚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坚持专家论证制度和听证制度,坚持立法咨询制度,法规案要征求省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常委会意见;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保证立法计划有效实施。

    房俐指出,要高度重视,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好计划。要着眼大局,保证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真正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判断立法工作好坏成败的标准,同时立法还要体现本省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从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使立法真正起到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房俐强调,要创新机制,实行开门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进程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积极探索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机制,广开立法言路,广采众家之长,保证立法工作顺利进行。要明确责任,狠抓立法计划的落实。具有起草任务的部门要把好起草关,法制部门要把好审核关,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实效性,省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责任编辑: 季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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