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建设平安吉林活动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治安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监督,组织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平安创建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吉林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省建设平安吉林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在为期三年建设平安吉林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长春市绿园区等102个单位为“建设平安吉林活动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杨云超等206名同志为“建设平安吉林活动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省建设平安吉林活动领导小组号召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维护平安、构建和谐为己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不断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吉林振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