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 (记者 张莉莉)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中心血站了解到,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总后卫生部将联合开展2006至2007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此次表彰活动将设置四个奖项,即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部队奖以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无偿献血奉献奖评选标准: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40次、30次和2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先进个人。此次评选的无偿献血量累计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献血200毫升按1次计算,捐献1次机采血小板按800毫升计算。无偿献血促进奖评选标准为: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为无偿献血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30万元以上的个人。
凡符合上述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8日前与长春市中心血站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5839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