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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七禁令规范车险 交强险手续费不得超4%

2008年08月14日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针对当前车险市场上存在的变相提高交强险手续费、理赔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山东保监局日前出台车险经营的七项禁令,以整顿和规范山东车险市场秩序。

    记者从山东保监局获悉,这七项禁令包括:严格执行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条款费率及费率浮动办法,交强险业务手续费比例每笔不能突破4%;严禁撕单、埋单、签发阴阳单、系统外出单、私印保单等行为,坚决杜绝截留保费、私设“小金库”等资金体外循环行为;严禁虚挂应收保费或违规批单退费,不得违规冲销、核销应收保费。

    严禁采取恶意降费、变更保险条款、扩大保险责任、免费赠送附加险、拆分危险单位、贴费分保以及在投标协议外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开展投标活动;严禁编造假赔案或虚增赔款,更不得利用上述方式套取资金和费用进行不正当竞争;严禁通过保险兼业、专业中介机构虚开中介发票;严禁报销与本公司实际发生经济事项不符的发票或虚假发票。

    据悉,对管控不力,违规问题严重的公司,山东保监局将依法追究省级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乃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邓卫华)

(责任编辑: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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