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姝)秋季学期开学,就读于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城区学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长春市政府决定,给予他们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这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预计将使8000名城区学生受益,长春市也因此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了职校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此次长春市出台城区学生就读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是自国家面向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城市低保、特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后,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长春市将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且没有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的城区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每个学生资助两年,第三年学生顶岗实习可获得实习工资。仅此一项,今年市财政至少要投入800万元,2009年后每年至少投入1600万元。
资助政策出台旨在鼓励所有未升学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教育,让他们通过职业教育学到一技之长,实现就业有岗位、创业有优势、务农有技术。下个阶段,有关部门将层层发动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社区街道、初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遍布城乡开展动员和宣传,最大限度地组织未升学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读书。
由于这项资助涵盖了全市所有公办、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可直接到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城区学生的资助资金将做为生活补助一次性发给学生,直接存入学生银行卡,不允许学校抵缴学费或挪作他用。学生对职业学校情况不了解,可到长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咨询,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报志愿,帮助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