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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央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共处罚350家违规金融机构

2008年09月05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姚均芳 王宇)中国人民银行4日公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全年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

在被处罚金融机构中,34 7家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其余3家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

受罚金融机构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占被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17%;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占被查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数的0.95%。

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城市信用社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低,为0.29%;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外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2.05%。

2007年,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范围从银行业扩大到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2007年,人民银行共检查96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共对4家证券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措施,未对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罚款。

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所有被查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责任编辑: 贾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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