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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

吉林省召开第二次会议
2008年09月06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

本报9月5日讯(王海涛 任洪伟 记者何琳娣)为贯彻落实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加强我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今天下午,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二次会议。

会上,省财政厅、审计厅、民政厅3个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别汇报了前一阶段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参加会议的相关部门针对在抗震救灾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从前一阶段的工作看,我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情况良好,基本做到了账目明晰、款物专用、公开透明,没有发现大的违纪问题。下一步,各成员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坚持不懈地做好我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滞留救灾款物、已承诺捐赠但未落实等单位或企业的监督检查,查明原因,督促落实。同时,要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二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管理、严格审查,保证款物真正用在抗震救灾上,不能有一分钱出现问题。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要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部门要落实到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身上,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四要严查问题和案件。对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我省在抗震救灾过程中不出现违纪的人和事。

(责任编辑: 史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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