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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重要岗位处级干部将轮岗交流、下派挂职

2008年09月06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

■记者 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 近日,长春市委决定对市直机关重要岗位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和下派挂职。长春市委要求,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重要岗位处级干部,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具有行政审批权限重要岗位的处长任职,要有在服务对象部门工作过的经历,如果没有相应的经历,任职后要下派补充经历。

(责任编辑: 史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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