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市民参与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天(26日)记者从宁波市质监局获悉,宁波市将于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质量代表”30名。“质量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收集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提供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信息,举报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参与质监部门相关工作研讨,列席市级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案件审理会议;担任质监系统行风监督员,反映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记者严红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