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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督查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及时向法定接收主体移交

2008年10月20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0月19日电(记者冯源)针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前期工作中捐赠接收机构和渠道较多的情况,浙江省有关部门督促全省非法定救灾部门和组织要及时将捐赠款物向法定接收主体移交,迟迟不移交的将受到严肃处理。

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截至9月底,浙江省民政部门、慈善团体、红十字会和有关公募基金会共收到了34.6亿元捐款和价值6.5亿元的物资。但审计部门审计后发现,当时接收捐赠的机构和渠道较多,一些捐赠款物由接收方自行安排援助,并未纳入政府统计口径,不利于统筹救灾和管理监督。

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双成表示,对个别地方和单位未按规定将捐赠资金移送法定接收主体的情况,浙江省纪检监察部门已督促其及时移交,并要求当地监察机关及时跟踪,对仍不移交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刘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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