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晓英)省直机关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培训班日前在省宾馆举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是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对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训班上讲解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和执行中应把握的问题,介绍了国家科技部机关节能降耗的经验和做法以及省直直管办公楼区节能情况,对省直机关及各市(州)做好节能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