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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采取严厉措施

加强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2008年10月30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

    

    本报讯(小鹰)针对个别地区发生医保卡违规使用的问题,省医保局日前采取行动,在认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的通知》。

    《通知》从药品管理、品种监控、销售申报、服务承诺、账户管理、医保卡使用、药店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严格要求。《通知》在加强对参保人员医保卡使用管理的同时,加大了对定点机构的处理力度,规定了对违反药品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属于两次违规的,终止与定点服务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并且3年内不得续签。

    《通知》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范定点机构,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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