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共分7部分,30条,全面指导我省的农村发展。意见指出,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我省农村已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由温饱有余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的新的历史阶段。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不断强化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用城镇化理念建设农村、用现代化观念武装农民,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产业提升、民生跨越,加速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关键词 土地
允许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关键词 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将逐步免费
不断提高农民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完善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不断改善代表结构,进一步健全乡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任务,为化解其它债务奠定基础。
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在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
■关键词 劳动力
半数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
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东部山区采育林建设、中西部农防林更新、西部生态植被改造、生物质能源开发、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绿色食品药品生产、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栽培和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等“八大工程”,启动中国吉林(敦化)木制品加工贸易区和向海生态经济示范园区建设。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用5年时间,争取使全省5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
■关键词 户口
我省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
首先放开长春、吉林以外城市(镇)的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凡是进城农民有稳定居所、稳定就业岗位、稳定经济来源,就可以进城落户。深入实施县域突破战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镇集聚。
■关键词 节水
2020年基本完成节水改造
大力发展水利事业,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配套率和完好率达80%以上。
用5年时间,市场销售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100%。按照规定减免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相关税费,5年内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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