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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揭晓

2010年03月15日   来源:新文化报

    为表彰消费维权杰出人物,提高公民维权意识,推动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并于昨日揭晓。

    现将10位获奖人物向社会公布。

    施春花 吉林省图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十年来,调解消费纠纷1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李东 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的记者。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积极奔走,对不法经营者大胆曝光。

    卢丽 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购物零风险,中东负全责”,实施“先行赔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杨志伟 长春海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售后总经理。他整合全省30家海尔星级服务中心资源,全力服务于“家电下乡”。

    李延东(消费者代表)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义务监督员。离休后他为长春市居民供暖、物业费上调到二次供水管网改造献计献策。

    庞丽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理吉林省医疗赔偿第一案,为消费者争得395万元赔偿。

    刘永胜 辽源市工商局副局长。他开创的邮购商品“先验货后付款”的模式,成为全省工商监管服务工作的典范。

    裴忠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他强化垃圾短信治理,开展手机上网淫秽色情专项整治行动。

    刘伟 辽源市农科院院长。他帮助四川、河南、河北、吉林省农民鉴别假劣种子50余万斤。

    李煊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行长助理。她带领员工设计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重组方案,把消费者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责任编辑: 邱敬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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