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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文强拒不认罪向妻子推责
2010-02-03

文强(左三)和妻子出庭受审

  2000年9月19日,在渝、湘等地制造血案的张君在重庆落网,将他抓捕归案的正是文强。其时,张君倒地,文强上前一脚踏在张君脸上,说,“服不服?”9年前,张君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请求法庭给我判死刑,我心服口服。”不料,9年过去了,昨天,在重庆市同一法院,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受审。 

  昨日9时30分,文强与妻子及其他几名被告身着素装,踏入被告席。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四项罪名,文强当庭翻供。 

  对于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文强表示不知情,绝大多数钱是妻子周晓亚所收。

  对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称,与几大黑社会头目并不熟悉,少有往来。 

  对于强奸罪,文强称完全不属实,由于该部分犯罪涉及受害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 

  相形之下,其妻态度截然相反,周晓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她收取的绝大多数钱都会告知文强,收钱后的文强也会替人“办事”,多半是为了工作调动和升职。

  花絮

  借机喊冤

  文强案引来全国媒体关注,一些认为自己有冤情的重庆百姓拿着材料、举着画报等在五中院门口喊冤。一时引起一堆堆群众围观,记者们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通狂拍。不过,大家关注的还是文强案本身。

  法院附近宾馆客满

  记者在法院附近寻找酒店,发现几家酒店都生意兴隆。在记者住宿的距离法院不足50米的这家宾馆里,前台服务员告诉记者,从早到晚总看到有拿着不同台标的摄相机及话筒的电视台记者及背着相机的纸媒记者出入,宾馆房间所剩不多,如果记者要住,就得赶紧办理手续,且不打折。

  (本版稿件综合《海峡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潇湘晨报》)

  庭审直击

  1

  受贿罪

  控方:110多次受贿,共计1546.4928万元

  文强:多是人情往来,受贿是老婆干的

  公诉机关指控,在1996年至2009年13年中,被告人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被告人周晓亚110多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红梅(周晓亚的好友,另案处理)等十九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6.4928万元。在夫妻俩受贿的财物中,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其中还包括赵利明送的张大千真迹,权威部门鉴定后其价格高达364.12万元。

  控诉:

  卖官卖出900万 

  同堂三黑将贡献400余万

  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调动工作和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超过900万元。向文强行贿的人中,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花的成本最高,2000年2月至2008年2月,赵利明先后十一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张大千真迹,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相比赵利明,文强的另两个得力手下花的钱就少多了。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5年进贡的红包和礼物不到10万。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陈涛则先后九次送给文强、周晓亚人民币46.5万元。

  文强方辩述:

  多为节日红包

  老婆瞒着自己所收

  在被告人陈述阶段,文强对检察机关所诉受贿金额和次数表示了异议。

  对于起诉书中逐一罗列的110多条受贿事实,绝大多数被文强否认。文强称,自己生于1955年农历腊月十七,每年春节前后,家人和朋友都会为自己“过生”,送礼物。而起诉书中所写的受贿时间大多都是在每年的1、2月份,正是大家给自己拜年钱或生日贺礼的时候,与职权无关,自己也没有为他们谋利。

  根据起诉书中的介绍,文强与妻子共同受贿的金额大约为800多万元,对此,文强强调,起诉中所指出的受贿金额,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他的妻子周晓亚所收,妻子有的时候会告诉他,但多数都没有告诉他。

  文强还特别对赵利明送的张大千真迹进行了辩解。其表示,自己并不懂画,更不晓得这幅画是真迹。

  2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控方:收78.6万元,庇护六个黑团伙

  文强:收过钱,但不知道他们是黑社会 

  相比卖官,文强庇护黑团伙所得受益就堪称零头了。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8年,被告人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分别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8.6536万元。

  据指控,文强最先庇护的就是自己的弟媳谢才萍,2005年,谢才萍因聚众赌博被抓后,文强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及重庆市渝中区分局依法查处谢才萍等人,谢才萍出狱后,文强继续纵容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

  文强在庭上承认,岳宁、王小军、马当等人确实给自己送过钱财,但自己不知道他们是黑社会,更没有任何接触,收钱收的也是“拜年的钱”。

  此外,文强还在庭上申辩自己“没有包庇过谢才萍”。但是,文强当庭推翻了此前的供词,表示对谢才萍开设赌场并不知情,并且与谢才萍接触的并不多,还曾多次告诉谢才萍要在税务局好好上班,别赌钱了。

  3

  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罪

  控方:1062.8万财产来源不明

  文妻:是自己经营的士、租房和儿子炒股开网吧的收入

  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文强家庭财产、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465511万元。 

  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1464万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406.492045万元。 

  文强对差额人民币1062.827066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文家的总财产与此前媒体通过专案组知道的数字上亿有很大的出入。公诉人没有就此前的传言做出说明,也没有就3094万财产的组成做出说明。不过,这很可能与那两幢价值千万的别墅有关。内部人士透露,两幢豪华别墅已被文强夫妻的行贿人之一,周晓亚的好友周红梅(另案被处理)认下,称是自己提供给文强夫妻装修居住的。不过,周晓亚昨日在庭上称别墅是自己花160万元装修筹建。这就不知道,是公诉方按160万来算别墅的价值,还是就没将其计算进文家财产。

  文妻昨日对自己的受贿罪完全认罪,不过,对于文强被指控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她倒是有话说,她称自己还经营出租车,还有房屋出租,她的儿子还在炒股、开网吧,这些都是经济来源。

  4

  强奸罪

  控方:强奸女大学生

  文强:我没有强奸她

  文强的好色一直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不过,见诸于起诉书中的,只有涉嫌强奸女大学生巫某某的指控。关于嫖幼、对女明星“潜规则”等未披露任何信息。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文强认识了重庆某在校女大学生巫某某,同年8月,文强安排王佩(另案处理)将巫某某带出来吃饭、唱歌,将巫某某灌醉后带到宾馆开房。文强在宾馆房内要求发生性关系遭拒绝,遂强暴了巫某某。2008年8月9月,文强两次利用巫某某不敢抗拒的心理,在酒店与其发生性行为。2009年7月,此事被举报。

  文强昨日在法庭陈述时否认强奸了巫某某。法官马上打断其发言,表示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文强案涉嫌强奸罪部分将在对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审理完毕之后再另行不公开审理。

  “我是文强老婆”

  周晓亚认罪,买官要先找这位贪内助

  与文强否认多项指控不同,周晓亚对自己收受他人钱财行为供认不讳。不过,她强调,有人送钱给自己是因为“我是文强老婆”。而且,对于文强将责任推给自己的做法,她似有不满,称自己经手部分绝大多数都告诉了文强。

  买官先找妻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生于1953年12月18日,比文强大两岁,是重庆市天然气公司协会的退休职工,退休后,她名义上退休在家,但事实上一直在背后打理家中的财物,并与他人合伙做过煤炭生意、承包工程,还曾将一些钱转移给内弟进行民间放贷。

  根据起诉书,那些想在升迁上获得文强帮助的人基本上都先找周晓亚,买官的钱大部分也通过周晓亚交给文强。

  对此,周晓亚没有否认。当公诉人问周晓亚,作为企业退休职工怎么会有人送这么多钱上门时,周晓亚脱口:“因为我是文强的老婆”。

  文强都知道

  对于文强称自己对老婆收钱大多不知情的说法,周晓亚称,送钱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为了求文强帮忙升职或工作调动,收钱后她多半会告诉文强,然后文强一般都会帮忙,但也会有个别时候她忘了和文强说,但她所收的钱,文强绝大多数都是知道的。

  周晓亚还透露,自己与文强在共同收受别人钱财时,都会将详细信息记录在一个本子上。而自己单独收受的钱财,则没有记录。

  家有八九处藏款仓库

  公诉机关对于文强的家庭收入进行了调查,除文强的工资、津贴、奖金以及妻子周晓亚的退休金之外,文强家长有1000多万元的财产不明来源。周晓亚解释说,自己掌管家中财权,她还经营出租车,还有房屋出租,她的儿子还在炒股、开网吧,这些都是经济来源。周晓亚称,她曾将家中的很多现金转移到别处,其中转移给她的弟弟一部分,还将一些美元、首饰等转移到她的好朋友周红梅处。此外,她还有八九处藏匿赃款的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