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商报》报道河南灵宝青年王帅网上发帖,反映家乡政府违法征地,灵宝警方日前以涉嫌诽谤罪赴上海将王帅抓捕。王帅在看守所里呆了8天。昨天下午,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谈及此事称,当地公安机关执法有过错。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
厅长称执法有过错
昨天下午,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全国公安厅局长系列访谈”节目时表示,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
秦玉海称,王帅的情况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
他透露,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他说:“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督察和法治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秦玉海感谢各位网友对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他向网友道歉:“作为河南省的公安厅长,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在这里我向大家道歉。”
昨天下午,王帅已从朋友处知道了这个消息,他说:“感谢河南省公安厅对我的‘平反’。”
灵宝后悔草率回复
在媒体报道了王帅的遭遇后,灵宝市于4月10日回复称,王帅的帖子“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特别是伤害了市抗旱工作指挥部和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因此,王帅虽被解除刑事拘留转取保候审,但其诽谤案仍正在办理中。
灵宝市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昨天下午说,灵宝市委昨天上午召开常委会专门讨论此事,已经纠正错误,对一些人员也已经进行了处理。
谈及事后他们“回复”中的强硬语言,这位负责人称,现在他们已后悔,给外界的回复内容“太草率”。而对于王帅帖子中涉及的征地不合法问题,他说灵宝市也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
■灵宝征地事件调查
灵宝市多征地逾27平方公里
王帅在网上曝光的灵宝违法征地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根据三门峡市政府对灵宝市征地的批复,同意灵宝市政府征收共计33.4314公顷土地,作为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33.4314公顷相当于0.33平方公里,而五帝工业集聚区实际占地28平方公里。我国法律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的,要按照其前3年平均收入的30倍付给农民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同时还要加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没有涉及。
>>关于征地
批0.33平方公里占28平方公里
灵宝市委宣传部主管新闻工作的副部长王建民表示,此次征地“省里统一规划,手续完全合法,只是部分村民对补偿有意见”。他出示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灵宝市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的文件,其中写道,同意灵宝市政府征收共计33.4314公顷土地,作为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在南阳村村内公布的五帝工业集聚区规划图及其建设指挥部的公告上,记者看到,五帝工业集聚区共占地28平方公里,近期开发建设9.5平方公里。记者初步算了一下,《批复》中同意征收的土地33.4314公顷,相当于0.33平方公里,与工业集聚区实际占地28平方公里相去甚远。
对此,王建民说,征地手续得一批批地办,由于要赶工期,有些在规划内但手续还没办全的,就以租的方式先占下来。
据了解,国务院曾专门发文,明确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
应补偿60万元只给了4万多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004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而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没有涉及。灵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民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目前政府正在研究一个成熟的办法,“不是不给,只是要想一个较好的补偿方式。”
他说,以前“有过这方面的教训”,补偿费给了但被村干部挥霍了,或者发到农民手里花完了又来找政府。“所以这次就想找个妥善的办法,考虑给农民买社保,让年老者有所养,给年轻人开辟一些就业岗位,比如集聚区优先用本地农民等。总之是想让失地农民有所保障,但我们的良苦用心一些农民不理解。”
按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30倍计算,以王帅家为例,其前3年平均收入为2万多元人民币,征地补偿再加上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至少应有60万元,远超过王帅家现在得到的4万多元。
亩收入5600元租金只给1200元
灵宝以每年每亩1200元的价格向被征地农民租地,30年为限。灵宝官方表示,“大王镇一带的苹果树,因海拔低,品质一般,一亩果园年收入约2000元至3000元,减去投资赢利约1000元。”
但村民反映,苹果是当地的特色产业,比如王帅家,都是20年左右的果树,一亩年收入在7000元—8000元,租地后1亩才1200元。还有的村民种的是蔬菜,一个大棚收入就能达到1.5万元至2万元。
据了解,灵宝市以盛产苹果而闻名国内外,素有“苹果之乡”的美称。从灵宝科技信息网上可以查到,根据灵宝官方调查统计,精品苹果示范基地平均亩产2012公斤,每亩收入达5600元,亩收入超过万元的有96户,占15%;亩收入在6000元至1万元的有246户,占38.5%。
“‘租金’每亩一年才给1200元,根本不够过活,而且连个书面协议都没有,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给钱。现在咱南阳村失地的农民约有三四百人,再这样‘开发’下去,整个村子的人都没地种了。”村民席绍兴说。据《中国青年报》
■追问
失地农民出路何在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村民席正合说:“村里连次像样的会都没有开过,更别说全体村民同意了。而且占地的事情没有任何通知,我们是看到村里张贴了五帝工业区的规划图才知道地被占了的。”
而南阳村党支部书记薛当石说,给村民开过会,也通过了,征地有手续,合法。当记者问村民是否见过这些手续时,薛当石回答:“这些手续村民见不到。”
灵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民说,灵宝市政府千方百计地开发项目,发展工业生产,而这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占用耕地,但这是政府统一规划,村民应该服从大局,到时也可以吸收一部分村民就业。
几位村民说:“其实政府要征地的话,我们愿意给,但总得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