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集资农民要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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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众朋友,条条公路把农村与城市连接起来,把农民与富裕连接起来,公路对区域经济发展,城乡物质文化交流,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修路好,但修路的资金从哪里来?对在乡村生活的农民来说,这确确实实是个难题。

  从去年9月份开始,东辽县金州乡开始在全乡范围内修建乡级水泥路,由于资金缺口比较大,于是准备向农民收取部分修路款,福善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修路款分两项计收:一是按土地面积,二是按人口数量,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出录音]“2003年收的公路集资修板油路一口人25,一亩地9元、义务工一亩地10块,乡里说这都合理现在老百姓都不懂,这到底合不合理。乡里书记说下边拨款不够就得冲老百姓身上要,一垧地农业税才280块钱,我这比农业税还贵,这一垧地三口人就得多拿出290块钱,这是另外摊的负担,咱这老百姓负担太重了。”[录音完]

  望着乡村公路的不断延伸,原来凸凹不平的土路逐渐变成了平整的水泥路,即将走出泥泞的农民心里亮堂了,可是接踵而来的却是每个人要交纳一笔数目不小的集资款,这让农民伤透了脑筋。很多村民认为,修路是好事,但不应该加重他们的负担,对集资修路这种做法村民们并不认可。我们不禁要问大规模地修建乡村公路,资金是从哪来的呢?东辽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出录音]“修路国家有政策,《公路法》规定,哪级公路由哪级政府负责修、维护、管理,像国家的国道由国家投资由公路局公路处负责修、管理,省道省投资,地级的地一级投资,县级公路县里投资整,乡级公路就得乡镇政府自己负责投资、管理、养护、维修,村里就村级维修。哪个乡镇自己要修条路,国家不投资交通局也没这笔钱给他修路,咱省交通厅有个倾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和乡镇政府修路,补贴一部分钱鼓励你修,看乡镇自己的积极性,但你要没那能力修你要不修也没谁强制你。”[录音完]

  据了解,由于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相对滞后,近些年,为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省交通部门制订了公路建设资金补贴制度,于是借助这个契机,从去年开始,包括东辽县在内的很多地方开展了较大规模地“乡乡通”板油路工程,尽管省里给乡村道路建设补贴了一大部分资金,但其余费用要由各级地方财政负责解决。这对于那些资金配套能力弱的乡镇政府来讲,显然无力承担,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某些地方政府采取向农民集资的方式,把不足的经费分摊到农民身上。那么,这种向农民随意收取修路集资款的行为是否合理呢?省公路管理局乡道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在生产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农民出资出力的,县乡政府可以提交村民大会讨论,经多数村民同意后,由群众自愿筹集。

  [出录音]“修路的时候国债项目国家给拿钱,省里给补贴,有的地方还给补贴,这部分是占大头,缺一部分的话农民有的出工出劳,乡里财政可能条件好的能拿一点,不用老百姓拿钱,但是有的没有,就需要他们出一部分,因为毕竟这个路他们也受益,毕竟是国家和省里和地方拿出来一大部分资金来,他们要同意的话他们可以拿出一部分来这路就修上了,强制收不允许。因为有一事一议的形式,通过村民开大会70%以上通过才行,不是说强制征收的。”[录音完]

  修路本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要想富、先修路”一语道出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性。然而在一些地方,修路集资前并没有通过村民的集体协商,很多村民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知要交钱,变相取消了农民得知情权。希望各级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必须讲明政策,讲清道理,调动群众参与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并说服农民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顺利实现乡乡通公路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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