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号,吉林省审计厅的有关领导走进本台《(政)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办公接听群众的咨询和投诉,节目中,辉南县听众反映,去年九月,辉南县审计局对辉南样子哨三中公款私存以及乱收费问题曾经下达过一个审计决定,但至今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对此,省审计厅的有关部门领导十分重视,节目结束后。立即研究调查方案,并在26号派人赶赴辉南,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调查处理。在辉南县审计局,记者见到了当时参与了审计工作的辉南县审计局行文科科长李春力,她回忆了当时调查的一些情况:“九月份新学期开学后收的有学费、书费、还有校服、还有伙食费,一共收了二十多万,支出了六万,帐面当时就剩了19万1千元,这个公款私存这个问题是属实了,在这个同时咱们又发现他有一个乱收费的,他那学生二课堂,按照规定二课堂是初一、初二允许收,初三不允许收,这个是一万一千多。”
按照国家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辉南县审计局对辉南县样子哨三中作出了如下处理决定。除责令样子哨三中调整帐目,退回不应收取的二课堂费外,对公款私存以及乱收费问题也进行了处罚。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对公款私存问题处以30%的罚款,罚款金额是5,7594元。对于乱收费问题给予了一万元的罚款处理。去年的9月19号辉南县审计局将这一审计决定送达样子哨三中,样子哨三中在9月22号向审计机关交纳了2000元的罚款,剩余的罚款至今还没有执行。按照国家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审计单位应该在审计决定送达的九十日内将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执行完毕,从去年九月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七个月,远远超出了审计条例的规定期限,辉南县样子哨三中不但没有完全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就是多收取的二课堂费也只是给学生返回了一部分,百姓对此感到不理解。就此,辉南县审计局副局长赖凤文介绍说:“按照我们审计程序规定,我们审计决定应该是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在90日之内执行完毕,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计决定的执行时间,但必须要经过审计机关批准。样子哨三中是在03年的12月12号向我们审计机关报告了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当时他们把他们落实审计报告的情况都写进了执行结果的报告,也就是说2000元的罚款,这样根据单位自身的状况,单位当时的资金比较紧张,要求延缓交纳审计罚款,同时他们也提出对学生应退的部分分期分批的给学生返回去,这样我们审计机关接到了学校对落实审计决定的结果之后,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根据审计程序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计决定的执行时间,我们同意他延长交纳罚款的这个时间,我们当时商量同意他在今年年底之前对审计决定执行完毕。对于学校应返回的部分03年报告说已经部分返回了,退还了4000多,还剩余一部分,当时我们考虑这个问题涉及到学生,群众都比较关注,当时我们研究责令学校应该尽快把这部分款项尽早的退回去。”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就在我们《(政)行风热线》节目结束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24号,样子哨三中已经将多收取的二课堂费全部返还给了学生,反映问题的张先生通过电话对记者说:“我就想把老百姓的钱要回来了,别的就没啥说的了,辉南县审计局对这个事也相当重视了,现在挺满意的,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把这个事解决了,我挺高兴。”
辉南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程力辉表示:“通过这件事给我们教育部门一定的经验和教训,作为学校收费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定要把收费抓好、抓实,所有学校收费都要实行阳光政策,把所有的收费项目都要通过公式板向学生、家长进行公示,对所有的收费要按照财务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收费工作的检查,我衷心地希望全县的中小学生的家长发现收费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对于收费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查实处理,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据了解,辉南县纪检部门已经介入了此事的调查,目前已经进入了审理阶段,不久将依法对辉南样子哨三中的公款私存以及乱收费问题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