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规范引导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长春市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实施办法。
俗话说,“小病不防,大病难治”,这在慢性病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同时慢性病患者以老年人居多,他们在观念上将节俭放在首位,能省则省,而经济能力又相对拮据,所以老年人有病一般不舍得上医院,或者抗一抗,或者自己买药服用,就容易把小病拖成大病。很多人就利用老年人的这种观念和弱点,采用免费门诊之类的伎俩做诱饵,推销一些并不可靠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诱使老年人支出不该支出的大量金钱,却无法缓解病痛,甚至进一步损害健康。这样一来,不但大大增加了个人医疗经济负担和健康风险,也大大增加了医保负担。这不论对于参保人员个人,还是医保资金的使用,都是不利的。所以,增加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项目,看似增加了医保支出的内容,其实不仅提高了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也使得医保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高效。如果再加上早治疗早防御的效应,不论是个人还是医保资金,都可能降低负担。
这一次长春市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举措,远远不止在慢性病的门诊治疗上,一共有进一步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住院使用相关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提高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中现金支付相关部分的补助来源,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比例,提高未成年居民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参保缴费待遇优惠措施等十项。这不仅在于全面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关键是所有调整举措围绕一个中心思想——让参保者看病住院更省钱,一切以保障群众的利益为第一根据,同时相关举措都是从提高参保面、使医保资金的配置与使用更合理更有效出发,既非寅吃卯粮,更非竭泽而渔。
其实,不仅是增加医疗保障的保障效果,从整个医疗体制改革的全局来看,医改成功的关键也在于这三点。第一,将保障群众利益作为根本依据和医改前提;第二,科学有效地配置资源;第三,医改不仅要解决现实问题,更要为大家提供一个值得期待也可以眺望的愿景。这样不会陷在现有问题之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问题中迷失方向,而是既由目标引领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会让新问题替代老问题,用新的矛盾解决旧的矛盾,又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医疗体制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事业。(评论员 麦小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