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办事人员态度恶劣,一次能办的事要拖一周……”您是否遇到过类似涉及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事儿。
今日起长春市53个市直涉“软环境”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将围绕服务群众、服务重大项目、服务民生等方面,郑重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承诺的事,一定要办到”。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直接拨打长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中心电话:88779898、88779138。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案件优先立案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
实行立案大厅接待来访、解答咨询、审查立案、收费、送达等“一站式”服务。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的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
实行审限流程管理,落实审限警示制度和超审限通报制度。无法定事由,各类案件要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对有执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在三个月内执行完毕。
对重点企业、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原材料和重大设备,一般不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生产经营困难、外欠债务较多的企业,裁定保全时不加贴封条,不停产歇业,允许其继续生产经营。
监督举报电话:87685647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万能窗口”缩短办事时间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
打造“万能窗口”,实行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对所有国土资源审批、发证及办理前期事项,均缩短到国家规定时限的1/3、长春市规定时限的1/2以内。
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制度,划拨供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无籍房审批项目,直接进入绿色通道办理。认真执行安置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所有涉及扩大内需和民生问题急件,全部登门服务、特事特办。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所有人员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监督举报电话:88779512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
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裁判不公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注意办案方法,坚持文明办案。对企业法人及业务骨干在不影响办案前提下,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不查封扣押非涉案企业财物,对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慎重采取冻结措施,既依法查办案件,又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
主动为我市150个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力支持和保护企业合法经营,为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87682000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全市公厕免费向市民开放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王世田
实行首办负责制、首问责任制。纪念日、庆典及其它公益宣传审批,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会展街路临时宣传审批,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全市公厕免费向市民开放,凡有乱收费现象,当日做出处理。对主要街路、重点地段实行全天候保洁。
对违反市容环卫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处理。接到投诉举报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到现场勘察,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应即时处罚;需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的,在1个月内办理结案;需要答复的,24小时内有回音。
监督举报电话:85292110、85292384
(记者 王之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