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仲) 近日,长春公布“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即日起,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以划拔、出让、转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重点清理房地产开发中提高容积率及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检查,查清项目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保用性质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有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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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局:0431-88779212
长春经开区规划局:0431-84644049
高新开发区规划局:0431-85543178
净月开发区规划局:0431-8453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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