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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土地集中经营——对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的思考

  房淑贤孙晶辉

  从现实情况看,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产业化都是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而规模经营的基础是土地的集中经营。目前,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规模经营,而没有规模经营的主要根源之一就是土地经营分散,土地经营分散则导致了一系列后果:机械化发展不起来,优良品种不能大面积推广,农产品成本降不下来,农产品质量提不上去,标准化生产搞不起来,等等。最终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如果总是陷在这种分散、小规模的生产状态下,我省的农业产业化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就要落后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

  从理论上看,土地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一项完全可以与劳动、资本并列的生产要素。但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土地体现出什么功能呢?当前,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没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长期依赖的生活保障是什么呢?就是土地。因为只有有了土地,农民就可以生存下去,土地成为农民生存和生活的最后屏障。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在农村的一种过渡和扭曲的反映。在这种过渡过程中,土地对农民来说就体现了两种功能:生产功能和生活功能。从国外情况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体现的是生产功能,即生产要素功能,而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是由社会来承担的,二者是相互独立的。在现实中,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是依据市场信号进行最优配置而参与生产经营中,而农民的生存、就业、养老等保障问题是依靠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从而为劳动者参与经济活动创造条件。也正因为如此,当前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目的之一就是弱化乃至最终剥离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

  今后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应遵循这样的思路:弱化乃至剥离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从而促进土地集中经营,最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否则,不剥离土地的保障功能,农民必然会长期依赖土地,离乡也不离土,而保障功能依附在土地上,则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功能就发挥不出来,土地就不能优化配置,也就不能有土地的集中,同时,也就没有土地的规模经营;没有土地的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就失去了基础。因此,要让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来合理配置,就必须剥离土地的保障功能,这是我省乃至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迟早应解决的问题,我们应清醒地看到这一趋势。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田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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