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产品是高质量、高信誉、高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效益的产品,它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个地方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而创建名牌,则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创造名牌生存和发展的法制化、有序化的市场环境。要理顺政府与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健全与完善各类市场;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企业具体事务的干预,增强宏观规划、预测及政策引导等方面的职能;加强法制建设,严肃执法;保护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舆论宣传环境,使传播媒介真正成为宣传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揭露劣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可靠阵地,成为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手段和畅通渠道。
政府要为企业特别是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创造良好环境。我省有些传统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高,在国际市场上影响不大,与地区封锁、市场分割有着密切关系,比如人参、大米等。
经验证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是催生名牌产品的根本举措。政府部门应在项目审批等方面向名牌产品倾斜,推动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实现集约化生产,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政府还需引导和扶持以名牌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各级政府尤其应树立大市场的观念,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支持企业发挥名牌产品的效应,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吸收合作伙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企业是创建名牌的主体。创建名牌,企业需要练好内功,建立和完善内在的创新机制。
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是创建名牌发展名牌的关键因素。企业必须尽快完善用人机制和育人机制尤其是评价机制,以此增强吸引优秀人才的凝聚力,营造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要牢固地建立起“产学研联盟”,这是孕育产生名牌的母体和摇篮。这种关系不能光满足于一般性的联络和信息交流,必须真正地达到血肉相连、相互融入的程度。这就要尽快创造良好的磨合运作、彼此消化乃至公平交易的平台,以及一整套有操作性的游戏规则。
注重营销战略,改进名牌宣传方法,是新一轮竞争的高层次“博弈”。我们应该更多地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整合营销传播的方法,即将企业的公信度、知识导向型的营销方法以及企业的文化价值取向整合在一起传播。它可以让社会公众在与企业产品对接中产生更多的共鸣,以至在文化、知识、精神等方面产生认同感,从而使品牌更具有强盛不衰的发展后劲。(张景波)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