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回应下属公司“放高利贷”事件,称并无不法行为,但该表态并不能服众,许多谜团仍待解。面对双方的争执,国资委出面最合适,希望国资委能给公众真相。
针对“高利贷门”,中石化集团作出回应称,那是个别人利用媒体和互联网歪曲事实,对公司进行造谣中伤,妄图以假乱真,颠倒黑白。有关政府部门已经给出定论,金鑫房产的变更是原股东的真实意思,合法有效,不存在隐瞒和掠夺,更没有什么放贷黑幕。该澄清符合央企的一贯作风,公众早已见多不怪,但整个事件目前仍疑点重重,期待国资委给出最终结论。
对于“放高利贷”的报道,中石化站出来极力否认,但其态度和结论都值得怀疑。这次,中石化感觉自己又受委屈了,自己明明是“白衣骑士,救民于水火”嘛。四川中石化收购金鑫公司是原法定代表人和原股东在社会舆论和经营巨亏情况下的迫切真实意愿,是经过公司集体决策,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处置的,目的是偿还金鑫公司巨额债务,尽快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解决当地民生问题。大家看,中石化多伟大,多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对于百姓高油价承受的痛苦,却无能为力。
短短一天时间内,中石化对下属公司未放高利贷的结论又是如何得出,如何保证真实准确的呢?是仅仅凭借看到的文件和黄波等人的汇报吧。金鑫公司原股东刘明已经明确表示,公司的公章被托管,自己的签名系伪造,中石化公布的金鑫公司股东会决议并不能作为证据。至于达县政府部门给出的定论,凭借央企的垄断地位,在小开发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所有合法程序都能轻松完成。黄波等人涉嫌严重犯罪,疑点更多,他们的汇报,更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
古人云: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中石化集团仅仅根据下属的汇报和提供的证据,就对整个事件极力否认,是不明智和不可取的。中石化集团应该有博大的胸怀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派出调查组,听听小开发商的意见,看看他们手里的证据。没有平白无故的恨,四川中石化若没有不妥,真心帮助小开发商脱离困境,他们绝对会感激的。只有四川中石化趁火打劫,豪取强夺,让人忍无可忍,才会激起小开发商的愤怒和维权。一味的护短,指责他人恶意诽谤,不是央企应有的态度和处事方式。
中石化指责个别人利用媒体和互联网歪曲事实,造谣中伤,无疑点出了事件的关键问题。央企和民企实力相差悬殊,所处地位也迥异,但绝对不是水火关系。正是投诉和维权无门,小开发商才被迫选择了媒体和网络,媒体没有执法权,只能呼吁和引起政府关注,要最终妥善解决,还必须回到法律轨道,但谁愿意走这条弯路呢?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现在只有国资委出面最合适了,但愿国资委能给公众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