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澳门8月30日电 (记者曾坤)未来4年,澳门特区政府将向教育发展基金会拨款14亿澳门元(下同),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计划。
随着澳门经济近年来的快速、持续增长,2006年,特区政府颁布了《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该法规定,免费教育由原来10年正规教育拓展为15年,即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
8月29日,特区政府行政会讨论通过了《教育发展基金制度》、修改《免费教育津贴制度》两项行政法规草案。前一项法规规定,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旨在以无偿资助及优惠信贷方式,协助、推动非高等教育领域内开展的各类具发展性的教育计划;后一项修改后的法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居住在澳门的特区居民,加入免费教育系统私校注册及接受正规教育的学生,均为免费教育津贴受益人;并自07/08学年起,将为期3年的高中教育纳入该津贴制度的涵盖范围;调升免费教育津贴额,降低入网学校每班学生人数,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每班学生人数定为25至35人一班,初中及高中则为35至45人一班。金额方面,幼儿、小学教育阶段津贴由每班37.02万元调升至40万元,初中阶段津贴由每班55.845万元调升至65万元,高中阶段每班津贴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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