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琳
现代社会,持卡消费,日渐风行。有卡走遍天下,无卡寸步难行。有钱人掏银行卡,读书人揣打折卡。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各得其所。年初我去一家书店,特意先问一句,八折卡还管用不管用?答曰管用,心安如故,购书如常。
说来也算得上老顾客,自打此家书店开业,出入就不曾断过。所以要问上一嘴,是因为1月8日,三家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联合颁布了一份《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其中第22条和第23条,明确规定新书出版一年内必须按标价销售,不得打折,即使是网上书店所卖新书,也不得低于8.5折。此即所谓“限折令”。看来书店并未执行“限折令”,省钱也是硬道理,理应受到欢迎。
虽然实体书店风平浪静,但“限折令”出台,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确确实实引发了一场书业大讨论。很多网友因已习惯于网上购书表示不满,更多数读者对此《规则》表示质疑,同时一些代表性网店也纷纷作出回应,表示网络书店应当自由定价;更有北京市消协、律协发出联合声明,认为“限折令”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议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三家协会颁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其出发点是维护图书公平交易,如果颁布者先天就欠缺公平,那么《规则》公平性就打了折扣。行业协会本应该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现在却基本上成了行政部门附属,因此,行业规定即使以“市场公约”面貌出现,本质上还是难脱官方文件色彩。企图用计划经济思维来解决市场经济问题,岂不是南辕北辙?
尽管“限折令”“不具法律效力”,只在道德层面对违规商家进行约束,其合法性仍然值得怀疑: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的八五折限价规则,违反《反垄断法》的多项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不利于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图书市场竞争秩序,因而是无效的。首先,八五折限价规则实质是一种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其次,八五折限价规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第三,八五折限价规则不利于强化同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违背了行业自律规则只能律己、不能律他的本质属性,压抑了市场公平竞争。
“限折令”不仅合法性受到质疑,可操作性更是无从谈起。比如当当网,在售图书就有60万种,每天都有新书上架,一年内新书占整体销售的30%,其中一半售价低于8.5折,若要调价,时间上是“齐步走”还是“漫步走”?此外,畅销新书网上折扣并不高,实体书店亦如此,所有图书不论什么种类,都要统一折扣,岂不是要重犯“一刀切”老毛病?
不难看出,三家协会出台《规则》,意在为传统书店撑起一张保护伞,矛头直指网上书店。网上书店生机勃勃,书友多多,面对《规则》,按兵不动,自有理由。当当网一贯主张自由定价,在不低于成本,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前提下,商业企业自主定价,给顾客最大的优惠。受人青睐,不难理解。同实体书店相比,网上书店优势十分明显:一是书价低廉,二是送货上门。仅此两项,实体书店,望尘莫及。欲同网上书店竞争,实体书店只能在营造氛围、提升质量上下功夫,舍此别无他路可走。指望《规则》来给自己增添活力,无异于望梅止渴。
中国虽然已是出版大国,但说起人均阅读量,只有4.72本,而农民人均阅读量仅为0.1册,比起韩国11本,日本40本来,不免逊色。人均购书量从1986年至今,年均不过五六册。书价越来越高,阅读热情绝不会水涨船高。此项《规则》,因不能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结局,怕是在所难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