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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证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胡锦涛同志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他还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重在自律,贵在自觉,难在自始至终持之以恒。在反腐倡廉实践中,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有这样几点体会:
第一,从政之德不可丢。从政之德是为政的基础,是改造主观世界的重要内容,是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前提条件,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先进性的核心体现。不同时代、不同社会,虽然从政之德的内容、要求不尽相同,但从政必修德却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一条基本规律。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处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在考验和诱惑面前,为什么多数党员干部能够经受住考验,廉洁奉公,不辱使命?为什么少数人丧失原则,见利忘义,铤而走险,滑进腐败的泥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我觉得人们的道德修养不同以及由此造成主观世界的差异,是一个深层次的重要原因。
第二,营私之念不可有。正当、合理的欲望是生命和事业前进的动力。但如果欲壑难填,就可能把人推向毁灭的深渊。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如果利欲熏心,沉溺于声色犬马,就会腐化堕落,不仅会葬送自己的前途甚至是性命,还会成为国家之祸,人民之祸。这方面应做到“三戒”:一要戒贪。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二要戒奢。“奢”是“腐”的催化剂,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奉献比索取,不比节俭比豪华,往往也会引致腐败。三要戒庸。“庸”的最突出表现就是“不作为”,喜欢当官、不愿干事,喜欢得利、不愿出力,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等等。
第三,不义之财不可取。综观近年来腐败大案,无数贪官如飞蛾扑火,前蛾葬身后蛾继续,原因是对不义之财的不断攫取,是永无止境的欲望泛滥使然。据统计,1997年以来,河南、四川、广东等省的十多个交通厅长,最终栽倒在自己亲手掘就的钱坑里。捞取不义之财不仅害党、害国,也害民、害己,作为领导干部必须防微杜渐,洁身自好。
第四,轻浮之气不可生。有的党员干部心浮气躁,作风不实;脱离群众,不能够一心一意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形式主义的东西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干部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等等。这些问题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干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时刻提醒自己:莫生浮躁之气,莫长浮夸之风,莫做轻浮之人。
第五,律己之心不可松。能否常怀律己之心,对党员干部来说,是有无高尚道德的一块试金石。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思想空虚,意志衰退,抵制不住各种侵袭和诱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解决好这方面问题,需要重点处理好“三圈”问题:一是“生活圈”问题。党员干部不仅应当管好自己,还应当管好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二是“工作圈”问题。不要把上下级关系、领导成员之间的关系变成封建等级关系、人身依附关系。三是“社交圈”问题。由于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执掌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利益的分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因而千方百计地与领导干部“交朋友”,说的直白些,就是要腐蚀拉拢领导干部。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恰恰缺乏应有的警觉,误以为自己朋友多而洋洋自得,殊不知自己已经迈进了人家设好的陷阱。当然,也有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本身就怀着私心杂念去交友,乐于把那些谄媚之徒当成朋友。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交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如果交上一个坏朋友,就等于雪入墨池,虽融于水,其色愈污。(刘元俊作者系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来源:《吉林日报》200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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