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论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同时,也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这些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长期保持稳定。但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拥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需要进行很长时期的艰苦努力。特别是在我国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还不发达、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高度的社会和谐不会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实现,需要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更加自觉地、更加主动地创建。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全党都要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本报评论员)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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