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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加快推进人才兴业战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吉林省积极为加快推进人才兴业战略搭桥铺路,将为培养人才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省人才开发基金将对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科研补助。
据介绍,吉林省目前人才资源总量已达180.9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7.5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36.3%和38.2%;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从2000年的18.9%提高到29.4%;人才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取得了大豆杂交种、超级稻一号、混合动力汽车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并且有24项成果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
根据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实际需求,吉林省进一步提出培养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优秀人才有终身商业养老保险。《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3年为一个任期,凡任满3个任期,并全面完成目标责任指标的职业经理人,由企业出资分别交纳10年、20年和终身商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为培养出更多的科技人才,吉林省还制定了《吉林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意见》,将采取面向国内外招标的方式,依托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载体,组建一批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服务的科技创新团队。吉林省人才开发基金对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科研补助。
技术入股人才给予不低于入股额50%的奖励。吉林省将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选,对获奖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岗位数额等条件限制,予以破格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职务科技成果在本省转化的,所在单位应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以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可以不低于该成果入股作价金额50%的股份作为奖励和报酬;以技术转让方式实施转化的,可以不低于技术转让净所得(扣除研究费用)的50%作为一次性奖励和报酬;单位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可连续5年从实施该项成果的销售收入按0.50%至1.0%的比例提取奖励和报酬。
同时,经单位同意,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进入科技企业工作,可保留原单位公职3年。经批准离职到农村担任科技特派员、带领农民创业的技术人员,保留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3年,省财政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人才开发补助。
在这次大会上,吉林省还对72个全省“优质人才项目”和20个全省“优秀产学研联合项目”进行了表彰。(石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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