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鉴于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于2007年1月28日至2月4日在长春举行,原定2007年2月初在长春召开的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前至2007年1月20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