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月24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米凤君副主任代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吉林更好更快地全面发展,实现富民强省、建设和谐吉林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 吉林日报 2007年01月25日
(责任编辑: 季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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