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阻止“熊猫再烧香”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黎明、徐松)随着我国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熊猫烧香”案案情逐渐揭露,利用网络牟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引起关注。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呼吁,应加快对网络立法,建立网络上的道德、安全规则,防止网络犯罪行为。

  “事实上,网络犯罪已涉及到绝大部分社会犯罪现象,而且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说,病毒入侵,传播有害数据,侵害版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及个人生活安定权,非法保存、下载,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等都属于网络犯罪形式。

  周晓光代表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网络犯罪控制法的议案,建议出台法律,一方面树立网络行为规范、准则,另一方面便于惩处网上的违法行为。
  

  来源: 《城市晚报》 2007年03月13日
(责任编辑: 王爱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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