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研究物业税开征方案

    据新华社电 12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报告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物业税通常被称之为“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近年来,国内大中城市的房价呈现边调控边走高的态势。数据显示,2006年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5%,其中北京房价一度走出了连续7个月呈两位数增长的势头。房价过高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两会召开以来,有些代表委员呼吁研究出台物业税,希望物业税能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稳定器”。

  “物业税的开征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以前物业税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财政预算报告现在如此表示,应该说迈出了很大一步。”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罗蜀榕说。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提出征收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物业税开征的实施方案尚不明朗。因此,对物业税在何时开征、将对房地产业带来多大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议。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开征物业税对调控房产市场值得期待,但它同时是个复杂工程,需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方可实施。  

  来源: 《城市晚报》 2007年03月14日
(责任编辑: 王爱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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