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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和今后工作的建议,向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四年来的主要工作
省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反腐败三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风廉政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人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结合本省实际拓宽工作思路,探索出了一些有效防治腐败的做法和经验。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反腐败和纪律检查工作,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维护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认真抓了中央《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其他各项规定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纠正违反规定的问题。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有些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全省共清出违反规定公款配备的住宅电话4195部、移动电话10900部,符合规定配备的电话,全部实行了限额补贴管理办法。清理纠正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 40台。严格制止公款旅游,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案件。全省把制止纠正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问题,作为近两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集中进行整治,收送行为及制售代币券(卡)的问题得到遏制。据统计,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上交无法拒收的现金832.8万元。纠正了2357名乡镇干部的“走读”问题。认真抓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通过开展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党风廉政教育,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从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摆到突出位置,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查案工作始终保持了强劲势头。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6046件(次),立案27564件,结案267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26767人,其中开除党籍 2291人,移送司法机关452人。处分地厅级干部47人,县(处)级干部796人。查办万元以上经济案件5458件,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5亿元。各级纪委对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干部,坚决支持和保护。四年来,共为2950名干部澄清了是非,给予了保护。积极参与打击邪教组织“法轮功”的斗争,对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459名党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了纪律处分。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乔本平特大经济犯罪案,涉案金额达1540万元。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波等人挪用巨额公款炒股案,涉案金额达2.7亿多元,是我省查办的建国以来党员干部经济犯罪数额最大的案件。省纪委通过对白山市土地局、水利局有关问题的重点解剖,揭露和查处了白山市委原副书记李德才、白山市政府原副市长岳俊峰、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助理巡视员周同华等经济违纪违法大案要案。此外,还查处了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高希有贪污受贿案、长春市工商局原局长夏沛海受贿案、辽源市法院原院长王国安收礼受贿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等多起重要案件。查案力度的不断加大,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使一些领域腐败案件多发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顶风作案的减少,人民群众看到了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增强了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三)开展纠风工作,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认真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对医药购销、农民负担、企业负担、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果。大力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全省共取缔非法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223户,销毁假劣药品案值1.4亿元,降低药品价格总金额3.5亿元,查处药品购销中违纪违法案件570件。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省直医疗机构和地市级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去年招标采购金额达3.5亿元。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1998年以来,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483件,减轻农民负担6.5亿元,农民合同内负担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呈下降趋势。全省取消涉及企业收费项目1050个,查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案件354件,共减轻企业负担23亿元。撤销公路各类收费站(卡)52个,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135件,实现了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加大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力度,清退中小学乱收费5020万元,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围绕建设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组织开展了清理文件和削减审批项目、推行政务公开、整治“三乱”、推进司法公正“四个战役”,调查处理涉及软环境方面信访举报3024件,协调解决问题近千个,查处案件 431件。
坚持纠建并举,注重在加强行风建设上下功夫。大力宣传推广了长春电业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等一批行风建设的先进经验。连续多年组织社会各界代表民主评议行风,督促行业部门自觉抓好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动了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狠抓治本工作,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源头治理腐败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围绕解决权、钱、人管理方面的问题,重点抓了三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等治本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审批行为逐步规范,全省共取消(包括下放和调整为备案)行政审批项目1866项,其中省本级取消39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44.3%。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扩大实行,全省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资金管理混乱的状况得到扭转,政府采购、改革会计管理制度等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人进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项制度在全省普遍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逐步提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同步进行,促进了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畅通了群众监督的渠道。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在全省普遍推行。圆满完成了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清理工作,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脱钩工作取得了进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反腐败理论和江泽民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突出抓了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树立了一批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向中央纪委推荐了汪洋湖的先进事迹,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作出关于开展向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加强了正面教育,弘扬了正风正气。发挥执纪办案优势,剖析近年来我省查办的一批反面典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张新民、薛景文等一批典型案例为教材,拍摄了《权惑》、《大潮沉渣》等多部专题片,组织全省党员干部收看,收到好的教育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案说纪”演讲活动,举办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展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党校、各新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腐败形势、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于部的监督。坚持实行选拔任用干部纪检机关“一票否决”制度,共对35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提出了否定性意见,或向组织部门反映介绍了纪检机关了解掌握的情况。建立实行了省纪委常委同市州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谈话制度、省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同本级班子成员及本级管理的干部谈话制度。在全省普遍实行谈话诫勉、本人说明、发警示函等项制度,共谈话诫勉1329人,要求本人说明 875件,发警示函 809件,发现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收到好的效果。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一批制度规定,并认真抓了贯彻执行。
(五)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性重要工作的落实。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下,既充分发挥纪检职能,又注意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坚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注重运用效能监察手段开展工作。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了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省委全会决议、省政府“四政”方针落实情况及建筑领域治理整顿、金融秩序整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取得了突出成果。检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清还被挤占挪用的粮食资金3.6亿元。剖析整顿粮食亏损企业,查处粮食企业案件43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l.15亿元。检查国债资金、四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纠正、归位违纪违规国债资金1.6亿元,清回挤占挪用四项社会保障基金3.43亿元。指导和推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广泛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为企业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亿多元。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各级党委、纪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省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责任制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制,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战线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纪委制定了落实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考核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报告和述职等配套制度规定,并认真抓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纪委牵头,就全省落实责任制情况,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和全面考核,有力地推动了责任制的深人落实。各级纪委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大追究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四年来,全省共有 1092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追究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 201人。
在充分肯定反腐败成绩的同时,要看到当前有些方面和领域的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对反腐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有的治党治政不严,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的抓反腐败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从纪委自身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方法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超前监督防范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有些方面的工作创新不够。这些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四年来工作的基本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以协调组为载体,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加强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反腐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把反腐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日程,实行强有力的领导。省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些重要工作,省委直接作出部署,直接组织实施。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省采取成立协调组的办法,将反腐败重点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纪检机关加强组织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问题。实践表明,紧紧依靠党委的统一领导,坚持协调组工作机制,才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保证和促进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二,必须坚持紧贴中心,主动介人,自觉为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这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全省各级纪委始终注意把反腐败和纪律检查工作,放到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着眼大局谋划部署任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干扰改革、滞碍发展、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深人经济建设第一线,主动介人国有企业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金融秩序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要工作,充分履行职能,揭露和查处违纪问题,保证和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正确处理维护党的纪律与促进改革发展的关系,既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又注意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和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把“三个有利于”根本标准与执行党纪政纪条规有机统一起来,对人的处理持慎重态度,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讲究政策和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使查处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制定政策规定,注意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体现与时俱进。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反腐败和纪律检查工作,才能正确处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握反腐败的正确方向,有力地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既狠抓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又不断加大治本力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坚持把治本要求贯穿于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风等三项工作,积极采取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把教育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广大党员和干部主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使干部尽量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对极少数腐败分子严厉惩处。积极抓好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才能把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第四,必须坚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反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抓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工作,必须贯穿创新这条主线,拓宽工作思路,在落实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落实中央的部署,注意结合实际,探索一些新的思路和办法。既坚持以往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又勇于突破老套路、老办法,不断创造新鲜经验。近年来,我省有些方面的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效果,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注重在创新上下功夫。建立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由上一级纪委责成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限定时间,就指定的内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解决问题,为解决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问题,探索出了一条新路。改变坐等举报、坐等办案的传统工作方式,坚持主动下访、主动出击,揭露和发现案件线索,有效地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针对办案中说情风的干扰,明确规定“说情就是违纪”,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了推行范围,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全面推开。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民主评议行风、普遍推行乡镇公务经费管理改革等创新性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收到了好的效果。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时间和环节,采取有效形式,提前向领导干部“打招呼”,防患于未然。
第五,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搞好纪律检查工作,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各级纪委高度重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结合纪检干部队伍实际,主动提出并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思想的解放推动工作的创新;加强作风建设,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认真解决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适应形势,与时俱进,不断改进纪律检查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严明纪律,对纪检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肃处理内部个别干部违纪问题,维护纪检干部在社会和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为抓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纪律检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推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六大将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新的战略部署,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了我省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新的形势和任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给反腐败和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全省反腐败斗争形势是好的,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反腐败斗争保持了平稳健康、持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干部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反腐败形势,既要清醒认识反腐败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主客观条件依然存在,反腐败的任务还相当繁重;更要充分看到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看到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增强必胜信心。
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向深人,取得新的更加明显的成效。
(一)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六大重大决策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突出抓好。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对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都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章程,维护中央权威,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行为,查处顶风违纪、中间梗阻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遵守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要加强对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党的十六大各项重大决策及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继续深人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以更大成果取信于民。围绕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深人抓好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重视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强化监督制约。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毫不放松地抓好查案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动出击,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查办案件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允许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相结合,注意分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发现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案件发生的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反腐败斗争要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对领导干部的管理,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强化监督,围绕解决权力制衡问题,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巡视制度,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监督标准,拓宽监督手段和渠道,综合运用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法律监督、经济审计、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逐步形成发现和揭露腐败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各项政令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推进各级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把反腐败工作逐步纳人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重点围绕制约人权、财权和事权,深人抓好干部人事制度、财政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快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将一些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探索抑制腐败滋生的其他方面的改革,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活动等方面的货币化、市场化改革,拓展源头治腐的领域。加强预防性、预测性的工作,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规范在前、预防在先。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推行电子政务,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化手段,加强政务管理,促进权力运作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控制和制约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执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要深人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以协调组为载体落实反腐败重点任务,把协调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部门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业务工作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各级纪委要加强和改进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
(四)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要重视、关心和支持纪律检查工作,积极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全省纪检干部要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要深人研究“四个多样化”、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等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拓宽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体现与时俱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开放的意识、发展的眼光、辩证的思维认识和处理问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拓宽为大局服务的领域和途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法制观念和科技素养。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高度,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纪律检查机关的内部监督,严格对纪检干部队伍的管理,严肃纪律检查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队伍,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各级纪委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决贯彻十六大深入反腐败的重大决策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完成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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