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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 5月19日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忡共吉林省委关于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以各市州、省直属机关,省企业系统、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省消防总队、省森警总队为选举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有关规定和省委的要求,选举产生了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已于2002年3月底顺利结束。
经省委研究提出并报中央批准,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0名,按照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全部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550名。
各选举单位对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保证了代表选举工作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地顺利进行。代表人选的提名都是从基层党支部开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普遍进行了两轮推荐。全省参与酝酿推荐的基层党支部达到100%,党员达到97.3%。各选举单位坚持代表条件,充分走群众路线,对代表人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考察,并征求了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省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结构要求,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工委会议研究提出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然后召开党委全委会等,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初步审查。省委组织部按照代表条件、代表结构要求,对人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之后,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了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差额选举产生了本地区、本单位出席省第八次党代会的代表。
当选的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先进性。他们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是我省各方面、各行业党员领导干部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中的优秀代表,符合省委规定的代表条件。同时,当选的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构成比例比较合理,符合规定要求。在550名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394名,占71.6%;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106名,占19.3%;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50名,占9.l%;解放军、武警17名,占 3.1%。女代表 107名,占 19.5%;少数民族代表72名,占13.1%。50岁以下(含50岁)的代表306名,占55.6%。代表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其中,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515名,占93.6%。代表中有不同时期人党的党员。1937年7月6日以前入党的1名,占0.2%; 1937年7月7日至 1945年9月2日人党的3名,占 0.5%; 1945年 9月3日至 1949年9月人党的 3名,占 0.5%; 1949年 10月至 1966年4月人党的 38名,占 6.9%; 1966年5月至 1976年 10月人党的 286名,占 52%; 1976年 11月以后人党的 219名,占39.8%。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省16个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符合规定程序,550名代表的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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