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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一次党代会概况。根据党的“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每年应开一次会议。实际上此届省委仅开了两次会议。
1956年6月29日至7月7日召开省第一次党代会第一次会议七出席会议的代表690名,候补代表60名,列席人员157名。会议全面总结省委成立以来的工作,确定动员全省人民实现吉林省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任务,即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依靠工人阶级,发展工业生产;加强党对商业的领导,改进商业工作;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工农业生产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7年12月20日至28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587名,列席会议的党员干部420名。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掀起生产“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会议确定吉林省地方工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的产值指标为14亿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产值增加一倍。发展方向和重点是:积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化学工业以及有关的矿业;改造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机械行业;继续发展木材加工、造纸和农、副、土特产品加工工业,基本任务是,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支援,努力生产各种适合需要的农业机械、农药和化学肥料;努力挖掘适宜于发展地方工业的各种地下的资源,更多地生产为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产品,争取有更多更好的产品出口;加强地方工业之间的协商,加强对公私合营企业的领导,巩固和提高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地方工业生产。这次会议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某些方面已经出现的操之过急,对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等问题,没有引起注意。反而进一步批判了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右倾保守思想”。部署了在全省通过开展“大辩论”,对所谓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农村富裕中农进行“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对工业和农业发展的指标都提出了过高要求。这些急于求成、盲目冒进的口号、指标和作法,脱离了国情省情,违背了客观规律,对以后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监察委员会是第一届省委的一个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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