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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四次党代会概况。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通过的党章规定,省党的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届开会一次,改变了党的八大党章规定的常任制。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吉林省第三至第四次党代会相隔12年。省第四次党代会于1983年3月23日至29日在长春举行。出席大会代表760名,候补代表72名,代表全省879344名党员。部分省直机关、省内驻军的负责同志、退出工作第一线的老同志和各市地州县的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省内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知名人士应邀列席了会议。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中共吉林省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吉林省第四届委员会、中共吉林省顾问委员会和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按照党的十二大的战略部署,结合吉林省的实际,确定了经济发展远景规划和5年任务。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20年,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吉林省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前10年主要是打基础,后10年进人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继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走出一条适合吉林省情的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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