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到201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50万人;健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全省每个城镇居民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实现相对稳定就业”。“健全职工工资收入正常稳定增长机制,职工实际年均工资增长10%左右”。“完成9个市(州)所在地城市棚户区改造,启动并完成县(市)棚户区改造;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泥草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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