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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省纪律检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大会对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要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吉林全面振兴。
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形成心齐气顺的工作局面,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带领全省人民为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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