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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最近,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当前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存在的实际困难,本着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原则,统筹研究出台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给予部分参加作战和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住房、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和关爱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又一具体体现。
全省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作出了积极贡献,功不可没,党和人民始终没有忘记他们。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工作,政治上予以关心,生活上予以照顾,使他们得到了妥善安置,基本保障了他们退役后的生活和就业。近期,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性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推动我省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优抚对象有关政策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组织精干力量,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政策按要求的时限落实到位,落实到人,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军队退役人员的关怀和爱护落到实处。
当前,我省政治安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好发展势头。大好形势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倍加珍惜和维护。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素质,要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珍惜和保持自己的光荣历史和荣誉,在深切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的同时,进一步树立讲政治、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信念,明辨是非,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保持革命军人甘愿牺牲、乐于奉献的高尚品质,自觉发扬自强不息、作风顽强、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与党同呼吸、共命运,把党的深切关怀化作强大动力,发挥自身的潜能,艰苦创业,积极投身全省经济建设大潮,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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