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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三个项目区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运作方式、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建设标准,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区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二)保护生态,以水定地。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对湿地、草原等进行严格保护。坚持水土资源相互匹配,土地整理与水利工程同步建设,根据水利工程供水能力科学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区位和规模。
(三)整理为主,兼顾开发。坚持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水资源有充分保证的条件下,实行旱改水,提高耕地质量,开发未利用地(主要是盐碱地),增加耕地面积。利用我省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的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为项目区土壤改良和优质稻米生产提供相应技术支撑。
(四)利民富民,还富于民。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项目建设的出发点,项目建设整理和开发出的耕地,通过地方政府按照土地权属交给项目区原土地使用者,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对有能力投资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单位,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予以支持。
(五)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审计、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确保资金合理使 用,切实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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