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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
 

——四谈结合我省实际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从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出发,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对我国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些新要求,是我们党对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发生的深刻变化的准确把握,同时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根据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具有指导意义的方针和任务,提出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的目标,并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为之奋斗。在新世纪新阶段,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为此,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一宏伟目标,统筹兼顾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集中体现了当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对我省而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就需要从省情出发,从全面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这一最大实际出发,从2700万吉林人民的现实需求出发,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要努力实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围绕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强国力,全面提高经济整体实力和素质;扎实推进和谐吉林建设,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从各个方面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道德建设,满足精神文明需求。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和追求,这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基础和动力。我们要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向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伟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来源: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 发布日期: 2007-11-27 (责任编辑: 田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