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国良
东亚讯(记者 刘力源 文/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住宅建设发展十分迅猛,但由于供电企业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缺乏政策法规依据,致使新建住宅小区的供电配套设施在投资和管理上暴露出诸多问题。省人大代表辛国良建议,我省应出台统一收取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的相关政策。
辛国良说,个别开发商为获取更高利润,降低工程建设标准,采用质低价廉的供电设施进入电网,为用电客户埋下了供电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开发商在投资建设住宅小区时,只办理临时基建用电,等房屋售出后便溜之大吉,对正式用电必须投入的供电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不予支付。据不完全统计,长春市存在临时用电转带正式用电的住宅小区共28个,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24家,涉及居民20858户,因此出台一项全省统一建设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收费规范十分必要。
辛国良介绍说,长春市已于2005年开始实施该项政策。3年来,216个住宅小区已统一收取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政策实施后,不仅理顺了建设住宅小区的供电配套设施和维护管理的秩序,同时也提高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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