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民调新闻:一条是: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对3232人的一项民调显示,25.4%的公众认为火车退票费是不合理收费,30.8%的公众认为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最为严重(7月14日《中国青年报》);另一条是:记者13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已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7月14日《新京报》)。
“民调”对国人并不陌生,在国内也有民调,像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就经常搞类似调查,每次也能引起舆论关注,但仅仅是舆论关注而已。因为我们的民调不会对官员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民调结果往往不被重视。
因为我们的民调结果没有决定性的价值,所以,很少有人在乎民调,也很少有机构主动进行民调。我们对民调程序和民调结果的轻视,在诸如不合理收费方面,眼下也不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但在另外一些方面,却已经让我们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发生在贵州瓮安的“6·28”事件。从瓮安县公安局政委、书记到县委书记、县长,贵州省高层免了一群官员,以此回应民意。事实上,如果瓮安有民调,因移民搬迁、矿权纠纷、房屋拆迁等引发的民意不满反映到民意支持率上,还会演化成群体性事件吗?
现在,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然是重视民调的举措。国外的民调基本上都是由中立的媒体或通讯社进行,但在国内目前的行政语境里,由媒体或通讯社进行民调,其中立性未必能够保证。相反,在素有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行政传统下,由上级对下级进行民调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希望中组部每年对机构和官员的民调不要流于形式。
在我们的现有体制下,民意不可能直接左右官员去留,但完全可以让民调结果通过影响上级决定下级官员的去留,民调同样可以有意义。如果我们承认发生在贵州瓮安的“6·28”事件已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就让我们重视民调吧。如果我们重视民调的意义,那么,就不妨让我们从重视诸如不合理收费的民调结果开始吧。如果我们要更加听取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意见,那么,就不妨认认真真做好中组部每年一次的民调,真正把民调当成宝吧。■王攀 |